日前,在南丹县2023年关心下一代工作暨2022年度“新三好”表扬会上,南丹县检察院榜上有名,荣获2022年度南丹县“新三好”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。
近年来,南丹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,立足检察职能,用心用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展现检察担当。
彰显司法关怀温度
始终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和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原则,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。2022年以来,共对30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,排全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人数第一;共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89份,让家庭教育归位;共对29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,共发放司法救助金81708.35元。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及被害人的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,邀请县妇联、县共青团等专业工作者,开展心理咨询、心理疏导等工作。
夯实法治教育基础
南丹县检察院到南丹县高级中学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。黄卢 摄
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活动,筑起一道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防护墙。2022年以来,由检察长在内的多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,积极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10余场,受益学生达千人;制作法治微动漫《依法带娃,你准备好了吗?》在微信公众号上线,并开展线上网络普法直播课,创新法治课堂模式,提高法治教育宣传质量。
创新未检工作思路
推进未检综合履职,从个案办理到全程守护。系统审查个案,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保护问题,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大格局;积极探索借助《督促监护令》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举措,督促、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;加强检校协作配合,抓好“一号检察建议”的落实,通过建设法治教育基地、法治教育长廊等方式,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;“未检+公益诉讼”双向发力,开展“学校食品安全”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活动,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,加强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,建立长效校园食堂卫生安全监管机制。(刘倩)